不動產分析
除都更路障 容獎將全面行政審查
 | 2018/09/10

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推都審會轉型
將無法刪減容獎

〔記者徐義平/台北報導〕在立法院躺了五年多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,好不容易在上個會期初審通過,新會期被列入優先法案,力拚年底前上路。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強調,過去都更審議委員會強調「公益」與「回饋」,常因容積獎勵刪減等爭議,拖慢審查進度,引發爭議與不信任,未來都更條例修正案三讀後,只要是都更案、就具有公益性,委員只要再確認是否符合法規,沒有資格去刪減容獎,可望大幅加快審查速度。

未來都更條例修正案三讀後,都更審議委員會只要再確認是否符合法規,沒有資格去刪減容獎,可望大幅加快審查速度。(資料照)
未來都更條例修正案三讀後,都更審議委員會只要再確認是否符合法規,沒有資格去刪減容獎,可望大幅加快審查速度。(資料照)

「解決爭議」非「製造爭議」
花敬群表示,過去常引起爭議的「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」未來將改名為「都市更新審議與爭議處理委員會」,功能將調整且強調爭議處理能力,也就是不同意戶的爭議處理,委員會必須聽過正反雙方意見後做出明確裁決,而不是要實施者再回去溝通。
花敬群指出,「透明、清楚、容易」是未來都更的方向,讓委員會轉型是很大的改變,過去是「製造爭議」的委員會轉型為「解決爭議」的委員會,需要很大的努力,也會引起很大的反彈,目前只能「硬著頭皮往前衝」。

業者︰不同意戶問題仍難解
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,以更新地區規劃設計的「△F5-1」都更案類型為例,與鄰近建物有關的設計更新容積獎勵可從零到十%,完全看委員的好惡,常讓都更實施者苦不堪言,也造成參與都更戶的不信任;北市府已改為行政審查制,讓可拿到的容積獎勵具有預見性,不僅提升審議效率,也讓計畫案維持穩定;若全面實施,對都更審議效率當然有幫助。
麗寶集團麗盛建設總經理何昭宏也說,若委員會功能從「容獎」公益審查、轉變為不同意戶的「爭議」調解,對於實施者而言有很大的幫助,過去就常因個人因素凌駕於法規審查,造成都更實施變數增加;但這只是解決前端容獎明確問題,最終還是會碰上不同意戶難題,都更最後一哩路還是困難重重。
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總監黃舒衛建議,與危老重建條例比較,建議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可在程序、公部門裁量範圍等,想辦法再簡化、更透明化,都更條例修法才可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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