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分析
18年後 全台9成是逾30年老宅
 | 2018/09/10

〔記者徐義平/台北報導〕根據未來四年都市更新發展計畫報告推估,八年(二○二六年)後全國屋齡逾卅年的老宅將近六百萬宅,占全國住宅存量比率超過七成,若不加速都更作業,二○三六年時,屋齡逾卅年老宅將近七四○萬宅,占比達八十七.五八%;也就是十八年後,全國每十戶住宅有近九戶是高齡老宅,老化加速且更嚴重。
屋齡30年以上老宅占全國與六都住宅存量比率推估
另對照國發會都市及區域發展統計資料顯示,全國都市計畫地區面積僅占國土比率約十二.八八%,全國有八成以上民眾集中居住在不到十三%的國土上,又碰上住宅老化問題,若不加速都更,抗災能力堪慮。
報告也警告台灣老宅問題嚴重,包括部分老舊建築物的建築立面、公共管線老舊,加蓋違建嚴重,多數位於狹窄巷弄中,且消防設施不完備,耐震設計與現行規範有差距,還有公共設施及活動空間不足,環境品質不佳等問題;加上台灣已步入高齡社會,目前六十五歲以上高齡者占人口結構近十三%,五層樓以下老舊住宅多無設置電梯,老人住老宅已是嚴重的社會問題。
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總監黃舒衛認為,都市更新已不是建築投資業的產業發展問題,更應該連結到高齡化、少子化的社會課題,從環境、機能需求層面全面檢討都更,聚焦在公安、健康福祉等長期議題,甚至可擴大到周邊產業,例如可導入智慧建築、智慧城等資通訊(ICT)運用。
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直言,現行都更模式是「專門修理好學生」,要求每案必須達到百分百,出現少數不同意戶,就推給實施者自行解決,就算近一年多的危老方案,雖有助於小基地推動都更,但要求必須退縮建築線、卻未同步放寬建蔽率與建物高度,容積獎勵是拿得到卻用不完,政策理想與實際執行有差距,政府得趕緊解決。
他建議,透過更新方式新蓋建物,或可考慮放寬容積率,再要求建商分回部分產權,只可做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,會較現行直接找地蓋社會住宅,來得更有效率且符合市場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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