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分析
地價稅開徵 自住稅額下修1.2%
 | 2019/10/24

2019年地價稅,全國各縣市多為調降1%趨勢。財政部23日舉辦地價稅開徵記者會指出,今年全國自用住宅戶數約353.78萬戶,平均地價稅額為1,712元,較去年減少1.2%。
官員指出,今年平均自住地價稅額下滑,主要是今年以來不少土地轉為小型自住、且戶數增加,單戶稅額因此減少。他也提醒,今年地價稅是申報2019年稅額,報繳期限為11月1日~30日,稅局已在本周陸續寄出地價稅單。
若逾期未申報,在12月4日前可補報、補繳稅免徵滯納金,但如果是12月5日後則每兩日加徵1%滯納金、最高加徵15%,超過30日移送強制執行。
我國住宅用地可分為自用(適用優惠稅率千分之2)與非自用土地(稅率為千分之10到千分之55)。而地價稅的稅基主要為「申報地價」,由各縣市兩年調整一次,但去年各縣市多為持平,除離島縣市外調整幅度多半未達1%。
據賦稅署統計,今年全國住宅用地戶數為842.83萬戶、較去年成長約1.01%,預計今年開徵地價稅額為914.65億元、年增率為1%,整體而言為持平態勢。
而今年全國住宅用地平均每戶稅額為10,852元、相較去年減少104元。至於非自住的住宅用地平均每戶繳稅17,464元、較去年減少47元;自住者則是年減21元。
由於今年並非公告地價調整年,因此官員表示,今年地價稅變數多為土地所有權或用途變更影響,也就是非自住用地轉為優惠稅率的自住地,且今年戶數成長率略高金額成長率,導致平均稅額微幅下滑。
官員提醒,如果民眾要將非自住用地轉為自住,必須在每年9月22日前、也就是地價稅開徵日前40天向國稅局提出申請,才能將自身稅率從千分之10~55降為千分之2。
另外如果是買賣、贈與或繼承自住用地,因為課稅主體不同,必須在產權移轉後重新申請,否則仍會被視為一般土地課徵高額地價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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